潇湘晨报 2017-09-08 14:19
上世纪40年代以前,湖南报纸上还罕见结婚启事。1930年1月20日,湖南《大公报》刊登了一则新闻《张曼真与宴次儒昨日在青年会举行结婚典礼》。张曼真为一师训育主任,宴次儒为二中的毕业女生。婚礼采用中西合璧的形式,证婚人为一师校长谢真,出席者有百余人。报道称,两个人均为新化籍,平日情感异常浓厚,大公报竟以“新化人发了结婚的热”为副题,十分搞笑。我们无法确定当事人是不是名人,或是报馆朋友卖个人情做篇报道也未可知,新派人士还是喜欢在报纸上“招摇”一下。
1930年,对北平114位学生进行的“婚姻调查”显示,有9.31%的人表示不要结婚仪式。有些学生虽然还是要求有个仪式,但是希望这个仪式越简单越好,在报纸上发一个启事通告即可,持这一主张的比例已经高达近40%。
一则结婚启事引发的动武
结婚启事事关个人隐私,刊登不慎还会引起风波。
1913年2月,《长沙日报》登载了一则结婚广告,说郑师道与唐群英因“道义感情成婚姻之爱”。郑师道只是唐群英的追求者,穷追不舍从浙江一直追到湖南,据说此人“精神有恙”。唐群英何许人也?她是中国同盟会第一个女会员,同盟会的大姐大,女权运动的领袖。那时她丈夫已经去世多年,这么个启事岂不是有损她的清誉。唐群英大怒,带着几个姐妹打上门来,大闹长沙日报编辑部。编辑部再三解释说广告是经营性质的,和他们无关,应该去找郑师道。编辑部还答应将在第二天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好话说尽唐群英才答应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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