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2021-02-19 08:12
【专家笔谈】
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文件,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国歌、国旗、纪年等,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确定的重要制度和政策,尤其是基本政治制度,对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积极影响。
确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
确定什么样的国体和政体,是建立新国家要首先解决的问题。1940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政体,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提出“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他还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1949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