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 2021-02-18 08:11
开展春节拥军优属运动
1950年1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发布《关于各地开展春节拥军运动的指示》,指示称:“春节来了,各地应开展拥军运动,宣传解放军的胜利及今年解放海南岛及西藏的任务,写慰劳前方战士的信,慰劳烈军属,纪念烈士,检查代耕工作,在灾区对困难的烈军属生活要得到帮助等。”随后,《人民日报》于2月2日发表社论《展开春节拥军运动》,号召各地领导人民群众在自愿的条件下,对人民解放军部队进行慰劳,以此提高烈属、军属的社会地位,形成关心尊敬烈属、军属的新风尚。
北京市人民政府派员慰问警卫首都的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各区分别向驻军献旗、向功臣家属献花,全市各公园及名胜古迹一律免费招待烈属、军属游览。中共华南分局将2月1日至3月1日定为拥军运动月,各省、市、专署、县均成立拥军委员会,发动群众进行拥军、劳军、慰问烈属、军属等工作。广州市各区春节前后捐献拥军款项旧币达七亿元,汕头市为烈属、军属门前挂上光荣牌、光荣灯。陕北行政公署通过各种集会和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广泛宣传中央人民政府西北军政委员会与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成立和人民解放军辉煌的战绩与不朽的功劳,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激发拥军热忱。民革中央也积极响应春节拥军运动,致电全国各地分部响应各地春节拥军运动,捐款慰劳烈属、军属,并致电中国人民解放军朱德总司令并转全体指战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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