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017-09-05 15:39
1931年8月14日大公报关于重新划定湖南各县等级的报道,其中列出了邵阳衡阳长沙等县的具体评分数据。
1931年湖南省政府报告中,详细说明了因“拨粮纠纷不断”等撤销阳明县的理由。
1931年,湖南省对县等级进行重新划定,直接以县域土地面积、赋税、人口作为判定标准,将当时的75个县分成三等。
各县人口、资源、经济发展水平等有一定的不同,但像民国政府这样直接用等级来比较各县差距,却总觉得未免太过直接了。
县等级并不意味着歧视或者贬低,在这份表格成为历史之后,让我们来看看,自己的家乡曾经属于第几等。
县分三个等级,邵阳县全省第一
自古以来,县分等级就一直存在,只是标准不一样,从最初的人口作为指标,渐渐发展到政治指标,再到经济、综合指标。民国初期,湖南省的划分标准是以清朝府治为一等县,如邵阳、衡阳、长沙、常德、沅陵、岳阳、桂阳等十三个县,后来湖南行政公署所根据田赋的多少,加入湘潭、湘乡、浏阳、衡山四县作为一等县。二等、三等县,则完全根据前清的各县学额分配进行划分。
1929年何键担任湖南省主席后,实施《县组织法》,推行地方自治。1931年,湖南省对县等级进行重新划定。
那么,新的县等级是以什么作为评定标准呢?以各县的土地面积、人口、财富作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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