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2021-12-10 08:05
在众多直播打赏纠纷中,未成年人打赏、下播“私相授受”等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直播打赏”发现,前20条纠纷中有12条投诉都与未成年人打赏有关。虽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规定,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但记者发现,仍有很多未成年人绕开“青少年模式”为主播打赏。
一位家长告诉记者,近日自己7岁的孩子玩手机给主播打赏礼物,在某平台充值15128元,且主播存在诱导充值行为。家长向平台电话举报后,“客服一开始同意退款,但后来又找各种理由不退,说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消费。”
下播“私相授受”也是监管的“灰色地带”。记者调研发现,在直播过程中,有主播会明示或暗示“榜前10可加微信”。某网络视频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情感暗示”“打擦边球”是直播间吸引打赏的常用方式,加微信也是刺激打赏的重要手段。加微信后,用户行为很难监管,易引发涉黄案件、经济诈骗或涉人身伤害等犯罪问题。
此外,直播打赏收入还可能存在偷逃税款问题。多位受访专家指出,目前对于直播打赏等新型网络收入的纳税申报与监管体系尚存部分空白。
“线下或线上购物,我们都可以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但在游戏中消费或在直播平台打赏给主播,却时常遇到难以开具发票的情况。”天津财经大学教授丛屹表示,新型网络收入在纳税申报与监管体系上存在的空白点,不仅可能使消费者遭受损失,还可能产生洗钱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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