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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敏狱中二三事

人民政协报  2021-02-04 08:23

原标题:方志敏狱中二三事

方志敏烈士生命的最后时光是在狱中度过的。在狱中,面对敌人的严刑和诱降,他正气凛然,坚贞不屈,直至英勇就义,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方志敏一面坚持对敌斗争,一面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了《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等不朽文献。

  “要求笔墨写我的斗争经过及苏维埃和红军的建设”

1934年11月,方志敏不幸被俘,囚禁于南昌“委员长行营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入狱之初,方志敏被关押在普通号,与刘畴西、王如痴、曹仰山同囚一室。敌人给他带了一副比普通囚犯要重10斤的铁镣。

方志敏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唯一不能释怀的就是不能继续为党工作。因此,入狱不久,方志敏便主动要求监狱方提供笔纸:“我写一个条子给军法处,要求笔墨写我的斗争经过及苏维埃和红军的建设,军法处满口答应,以为我是要写什么有益于他们党国的东西。我在狱中写下这一本略述,当然是出于他们意料之外的。”

方志敏有了笔墨纸张,写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这是狱中文稿中最长的一篇,有6万余字。其间写作曾一度中断,“停了十几天没有执笔,连之前写好了万余字的稿子都撕毁了”,但不久仍奋笔疾书,完成了这篇“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历史文献”。

  “手执着笔,一面构思在写,一面却要防备敌人进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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