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体育频道 2020-12-14 14:42
俱乐部名称变更程序规定为:
一、各俱乐部应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将经工商部门初步核准的拟用名称、俱乐部所有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俱乐部股东隶属及下属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编号,报中国足协竞赛部审核。
二、中国足协将不晚于2020年1月15向各俱乐部书面反馈审核意见。
三、拟用名称初审符合要求的俱乐部,可在收到反馈后到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拟用名称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俱乐部,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提交新拟用名称至中国足协竞赛部,中国足协将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四、各俱乐部应不晚于2021年2月28日在中国足协完成2021赛季的注册手续。自2021赛季起,对于俱乐部名称不符合要求的俱乐部,中国足协将不给予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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