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 2018-03-16 11:14
1982年,国务院批转林业部等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鸟类保护、开展全国性“爱鸟周”活动的决定》,体现了我国政府和人民对鸟类保护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北京从1989年开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先后成立了十几个爱鸟护鸟工作站,京郊各区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招鸟”工程。
据《北京日报》1989年报道,北京市爱鸟养鸟协会秘书长王增年在论文《北京鸟类调查与保护》中首次提出:北京现存鸟种已由六十年代初的352种下降到1981年的118种。
在1988年,王增年组织有关单位在圆明园推行了“鸟类招引和生态环境试验工程”,划定了招鸟区,栽种了有利鸟类生存的植物,悬挂人工巢箱400多个。一年后,到圆明园栖息的鸟类达到92种,人工巢箱营巢率达50%以上。(1989年4月3日《北京日报》1版,《王增年大唱爱鸟护鸟“戏”》)
民间也不乏救鸟志愿者。市民张福厚常到龙潭湖、官园、后海、东直门等地的鸟市转悠,每逢遇到被贩卖的笼中鸟,他便会买来放飞。1993年时,79岁的张福厚离休金每月247.3元,老伴离休金192.4元,二老花掉的“放飞费”已超过3000元,放生的鸟儿有啄花、隼、猫头鹰等。(1993年7月10日《北京日报》7版,《北京“鸟儿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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